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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歷程重要宣導 / 禁止電商平台販賣及代寫學習歷程

一、依據本部113年4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30032307A號函 辦理。

二、近來外界關切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影 響大學招生公平等議題,依現行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及 招生規定略以,各大學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 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或考試舞弊等 情事,將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開除學籍或撤銷學位證書 及畢業資格,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位審理。

三、考量電商平臺刊登銷售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 寫代做之相關服務商品內容,已涉嫌引導考生違反大學法 及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為遏止前述情事,本部業函請 數位發展部評估協助轉知各電商平臺本於社會責任,妥為管理電商平臺刊登相關商品;該部復於113年3月20日函請 電商平臺相關公(協)會或公司善盡審查責任並協助宣導 所屬會員,不得於電商平臺上架登載有關學習歷程檔案代 寫代做相關服務或商品內容,並落實商品上架查核機制, 以避免違法商品及服務上架販售。

四、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前於109年12月7日公布「三重二 不」審查原則,說明如下:

(一)大學招生審查重視資料真實性,以及學生自主準備;學 生於各教育階段學習之課程內涵及其所獲得之能力,均 有其真實存在,代寫代做之備審資料非學生個人自主準 備,亦不屬於學生的真實能力,大學透過招生專業審查 及面試過程,能詳實辨別備審資料之真實性,以及學生 的獨特性、素養能力、學習過程等。

(二)大學對學生申請入學備審資料採綜合性評量,審查重心 以校內學習活動為主,並重視學生學習過程的心得、反 思,以及學生能否從校內的學習活動、自主學習的軌跡 中,用自己選擇的資料及適合形式,在備審資料呈現學 習動機、熱情與學系的契合度,並非僅憑有無證書之積 點式評分。

五、提供其他升讀大學 之考試、招生資訊網站如下,請併同宣導周知:

(一)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包括各考招單位連絡資訊): https://nsdua.moe.edu.tw/。

(二)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https://www.jbcrc.edu.tw (包括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等招生重要訊息、111學年度起 大學申請入學學習準備建議方向暨繁星推薦、申請入 學、分發入學招生管道數學考科參採查詢系統、考招相 關影片等)。

(三)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https://www.cac.edu.tw/(包括 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等相關重要訊息(例如審 查資料準備指引查詢、審查資料上傳等))。

(四)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https://www.uac.edu.tw/ (包括:分發入學招生簡章等相關重要訊息)。

(五)大考中心:https://www.ceec.edu.tw/、LINE官方帳號 ID:@ceec17881(包括大學入學考試相關重要資訊)。

(六)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https://www.cape.edu. tw/(包括大學術科考試相關重要資訊)

(七)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網址 https://collego.edu.tw/)。

(八)作伙學: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團隊(國立臺灣大學社 會學系):https://www.108epo.com/(包括「作伙學手 冊第二版」作伙做學檔-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審議成 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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