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高中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申請表
最速件 (收件後3日內移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檔案編號: | ||||||||||
申請調查日期: 年 月 日 | |||||||||||
1.申請/檢舉人 代號: | 身份 | □ 疑似被害人 □ 法定代理人 □ 檢舉人 | 與疑似被害人關係 | 聯絡電話 | |||||||
姓名 | 班級/學校/ 服務單位 | 身分 /職稱 | |||||||||
性別 | 身分證字號 | 生日 | 年 月 日 | ||||||||
聯絡地址 | |||||||||||
2.疑似被害人 代號: (申請人與疑似被害人為同一人時此欄免填) | 姓名 | 與申請/檢舉人關係 | 與被申請調查人關係 | ||||||||
性別 | 班級/學校/ 服務單位 | 身分 /職稱 | |||||||||
聯絡電話 | 身分證字號 | 生日 | 年 月 日 | ||||||||
聯絡地址 | |||||||||||
3.被申請調查人 /被檢舉調查人 代號: | 姓名 | 與申請人關係 | 與疑似被害人 關係 | ||||||||
性別 | 班級/學校/ 服務單位 | 身分 /職稱 | |||||||||
聯絡電話 | 身分證字號 | 生日 | 年 月 日 | ||||||||
聯絡地址 | |||||||||||
4.申請/檢舉方式 | □ 書面 □口述 | ||||||||||
5.事件樣態 | □性騷擾 □性侵害 □性霸凌 | ||||||||||
6.事件經過 | 事發時間 | ||||||||||
事發地點 | |||||||||||
相關文件/證物 | |||||||||||
相關人證 | |||||||||||
過程簡述 | |||||||||||
希望處理方式 (申請/檢舉人對結果處理的期待與要求) | |||||||||||
申請人/檢舉人簽名 | 時間 | 年 月 日 | |||||||||
收件人簽名 | 時間 | 年 月 日 | |||||||||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性平會 性平會 執行秘書 主任委員 | |||||||||||
是否受理 (性平會或初審受理小組 決議後) | □是 □否 日期: | 不受理請註明理由 | □非屬本法所規定之事項者。 □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 □同一事件已處理完畢者。 | ||||||||
備註 | 1.本申請書所載當事人相關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應予保密;負保密義務者洩密時,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2.學校應於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時,應於三日內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3.收件後,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不受理之書面通知應敘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或檢舉人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