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高級中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
注意事項
109年02月24日第四次防疫小組工作會議訂定
109年03月11日第六次防疫小組工作會議修訂
109年04月08日第十次防疫小組工作會議修訂
壹、依據
一、衛福部疾管署109年1月29日肺中指字第 1093700031 號函所示: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5136號函: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防疫期間辦理短期營隊或大型集會活動說明。
三、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5863A號函:為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權益,加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因應作為。
四、本校109年2月17日修訂「國立臺東高級中學108學年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成立防疫小組應變計畫。
五、衛福部疾管署109年3月4日「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
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布或修訂之各項規定、指引。
貳、目的
一、因應校園緊急防疫機制,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依學校隨時可能發生停課狀況,與配合社團使用之專業教室、體育場所與設備、假日學生到校活動、參加校外社團活動防疫注意事項。
二、為維護師生健康,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傳。
三、培養學生正確飲食行為與習慣,維護師生健康及環境,以達個人防疫教育教育之目的。
参、執行策略
一、體溫量測(發燒篩檢)
(一)自開學日起實施入校全面量測體溫,並製作體溫登錄卡供所有同仁及同學紀錄,健康中心及人事室於隔週一中午前完成回收存查。各班額溫槍到位後,由各班班長及保健股長於上午8:55分統一進行全班體溫量測並記錄,第一節下課繳交至健康中心篩檢及存查,遲到者由健康中心另行通知量測。
(二)上學時間開放校門(學生、教職員工)及體育館側門(學苑住宿生及教職員工宿舍)兩個入口進入校園。校門口體溫量測7:00之前由警衛室負責, 7:00至8:00由輪值防疫人員負責, 8:00之後由警衛室負責。
日期 | 上學日 | ||||
地點 | 校門圓環前及往學生車棚通道 | ||||
量測人員 | 由學校教職員輪值 | ||||
志工同學 | 志工同學 | 志工同學 | 志工同學 | 志工同學 | |
護理師 | 護理師 | 護理師 | 護理師 | 護理師 |
※若臺東地區出現確診個案,則由輪值之同仁實施體溫量測。
(三)學務處於校門往學生車棚通道設置體溫量測工作站,所有同仁及學生進入校門一律進行體溫量測,若有發燒(額溫、腋溫≧37.5℃;耳溫≧38 ℃)、咳嗽、流鼻水者,於隔離等待區實施後續處置(通知家長帶回就診、返家休養、或健康自主管理等,並列冊通知導師及護理師)。
(四)訪客、來賓及遲到學生之篩檢及紀錄,由警衛室值班人員負責。
(五)體溫量測工作站及警衛室應準備消毒噴霧液(消毒酒精)、手術用手套、醫療用口罩、額溫槍、耳溫槍等物資,由健康中心統一納管。
(六)若疫情嚴重,請各處室協助進行人員派遣後將名冊提供給衛生組長排序值勤,共度時艱。
(七)場地外租(借),亦請相關單位落實執行。
(八)社區運動人士進入校園管制時機,視本校防疫等級啟動機制,滾動調整並發布後,由警衛室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九)當日輪值人員任務結束後,須將口罩、手套廢棄物統一集中處理,並將相關器材交健康中心消毒,俾利後續交接使用。
(十)教職員工生應確實進行體溫自主監控,並配合遵守本校防疫相關注意事項。
二、一般教室防疫
(一) 防疫宣導
1.健康中心及各班保健股長,加強宣導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衛教。
2.落實每天早晚自主體溫量測並記錄。
3.均衡飲食、勿與他人共飲、共食飲料和餐點。
4.落實執行個人衛生習慣、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1)加強勤洗手,本校所有洗手台均提供肥皂,用完立即補充。
(2)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與他人交談時,盡可能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以上距離。
(3)打噴嚏、咳嗽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可用衣袖代替,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折好丟進垃圾桶。
(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使用肥早徹底清潔雙手。
(二)防疫措施
1.班級活動前:
(1)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務必依規定立即向導師及健康中心通報,並撥打1922尋求協助。
(2)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實施相關隔離及停課、復課、補課措施。
2.班級活動期間:
(1)班導師、授課教師請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腹瀉情形,一有症狀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並通報健康中心。
(2)保持教室空間空氣流通與環境衛生,務必打開教室窗戶、氣窗、窗簾等,使空氣流通,非必要不使用冷氣空調。
(3)學生於學習期間若出現不適症狀,應立即向任課教師報告後至健康中心報到,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機制。
3.班級活動後:追蹤師生健康狀況,若有新型冠狀病毒症狀(如發燒發熱、四肢無力、咳嗽少痰、呼吸困難、呼吸道症狀等)立即戴上口罩至健康中心報到。
4.每日防疫處理:
(1)請導師督導班級同學完成每日體溫紀錄並配合衛教宣導事宜。
(2)各班保健股長每日上午8:10確認體溫紀錄,未量測及紀錄者立即至健康中心量測。
(3)若同學體溫量測紀錄卡顯示當日額溫、腋溫≧37.5℃或耳溫≧38 ℃,請保健股長立即通報健康中心,該生應立即戴上口罩至健康中心報到。
(4)各班防疫物資及消毒用品請妥善保管,如使用上有問題可請健康中心協助。
(5)指定專人每日打掃時間到健康中心領取漂白水,消毒教室內門把、窗戶及課桌椅等手會觸碰的地方,並加強宣導建立勤洗手習慣。
三、公眾集會防疫
(一)集會活動前
1.進行風險評估:考量疫情現況、集會性質與參加者特性等進行風險評估。倘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代謝疾病者(含糖尿病)、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建議避免參加集會活動。
2.建立應變機制:適時提供相關人員國內即時疫情資訊,主辦單位訂定相關應變機制以利遵循,包含集會活動環境規劃(如現場動線規劃與疑似個案暫時隔離或安置空間)、醫療支援(如醫療專業人員進駐協助提供集會活動現場醫療初步評估或護理、掌握鄰近醫療資源),以及建立相關單位(如地方衛生單位)之聯繫窗口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流程等,且確保相關應變人員皆瞭解及熟悉應變流程。
3.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集會活動
(1)透過多元管道(如邀請函、簡訊及活動網站等)向參加者進行衛教溝通。
(2)生病之工作人員應在家休養,直至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才能返回上班。
4.規劃防疫設施/隔離安置場所及備妥相關防護用品
(1)集會活動場所應有充足的洗手設施,並預先設置適當隔離或安置空間,如為室內集會活動則需確認環境之空氣流通狀態。
(2)依集會活動人數及辦理時間,準備足夠之個人清潔及防護用品包含洗手用品(如肥皂或洗手乳等)、擦手紙及口罩等。
5.填寫「國立臺東高級中學申請校外教學/移地訓練/集會/其他活動風險評估表」於活動開始前三週送防疫小組會議進行檢核,通過者依防疫規劃辦理。另所有參加人員應填寫「防疫調查表」或「健康聲明書」,於活動開始前交主辦單位收齊,活動結束後三日內交健康中心存查。
(二)集會活動期間
1.加強防範衛教溝通及強化個人衛生防護,參加集會活動一律戴上口罩。
2.維持現場環境衛生及供應足量的防護用品
(1)室內集會活動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並持續監控環境空氣流通與換氣情形。
(2)入口處應備妥口罩及乾洗手液,並張貼告示,請有呼吸道症狀之訪客配戴口罩並使用乾洗手液,並與他人保持1.5公尺以上之距離。
(3)針對現場人員經常接觸之表面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一般的環境應至少每天消毒一次。(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以避免消毒水噴濺眼睛、口及鼻等部位。)
(4)個人清潔及防護用品(如洗手用品、擦手紙及口罩)應足量提供現場人員使用,並應有專責人員協助確認供應狀態,確保供應無虞。
3.持續關注傳染病現況:於集會活動期間持續加強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疫情狀況,適時提供資訊給所有參與人員,並視需求發布警示。若工作人員或參加者在集會活動期間出現呼吸道症狀者,除戴上口罩外,應暫時留置預設之隔離或安置空間(或非人潮必經處且空氣流通之空間),直至其返家或就醫。另視需要協助安排鄰近醫療院所就醫事宜。
4.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應立即依訂定之應變機制處理及通報衛生單位,同時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情調查與相關防治措施,並與台東縣衛生局討論研判集會活動是否需調整、延期或取消,以防止群聚發生或疫情擴大。
5.相關人員健康管理
(1)建立此次集會活動相關人員健康狀況追蹤處理機制。
(2)落實上開人員體溫及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額溫、腋溫≧37.5度或耳溫≧38℃)、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辦理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3)照護暫時留置之呼吸道症狀患者(如醫護室或勞安室專業人員、校護等),應配戴外科口罩,並保持勤洗手的衛生習慣。如前開患者出現嚴重不適症狀(如高燒不退、吸呼困難、呼吸急促、胸痛暈眩、抽搐、嚴重腹瀉等),集會活動之主責人員應協助其儘速就醫。
(4)體溫異常者(含耳溫37.5-38度,輕微發燒者),應註記在簽到名冊旁,以備日後追查接觸史。
(三)集會活動後
1.活動結束,應以稀釋漂白水(75%酒精)消毒桌椅、門把、地面;滑鼠、鍵盤、電源開關。
2.追蹤相關人員健康狀況。
四、社團活動防疫
(一)停止社團活動課程標準
依教育主管機關、本校防疫小組會議決議及「國立臺東高中因應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補課實施計畫」辦理。
(二)補課措施:
1.班級停課若為社團活動時間,則該班同學社團活動暫停。
2.全校停課時,由本校防疫小組會議研議依社團活動需求辦理。
3.全國停課時,由教育部主導辦理疫情控制及學生學習相關措施,本校配合利用學校網路公告、傳遞社團活動相關資訊。
(三)場地與申請活動
1.防疫期間使用社辦及室內場地,一律不使用中央空調,並將窗戶打開保持通風。
2.社團(含社課、會議及相關活動)申請活動時,除繳交企畫書、活動申請表外,應同步繳交「防疫及應變計畫」。
(四)舉辦與參加校外社團活動防護措施
1.活動前:須進行風險評估:事先調查參加人員的健康狀況及旅遊史,以利防疫監控。若14天內由疫區或鄰近地區回台,建議停止參與活動。
2.活動期間:
(1)全體人員自行評估身體狀況是否配戴口罩,主辦單位需自備額溫槍或耳溫槍,場地保持通風勿密閉,備消毒酒精擦拭經常接觸的地方。
(2)主辦單位應做好衛生防疫措施,且提醒身體不適或發燒者應在家休息,並在現場做衛生防疫宣導或公告。
(3)室內活動應打開窗戶並隨時保持空氣流通。維持現場環境衛生、留意參與人員健康狀況,及供應足量的防護用品。
(4)工作人員應自行健康管理,身體若有不適應暫停支援活動,並告知活動負責人。
(5)參加大型或辦理期間較長之社團活動,除持續關注國內外傳染病疫情,適時接收相關資訊,或為辦理單位應訂定活動期間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之相關應變機制以利遵循,且確保相關應變人員皆瞭解及熟悉應變流程。
3.活動舉辦後:全體工作人員應進行追蹤,如有異常(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向主辦單位或負責人通報,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機制。
4.落實肥皂勤洗手等個人防護措,如有任何不適,或出現咳嗽、發燒等症狀請儘速就醫,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社團活動,並通報健康中心。
5.在疫情未趨緩前,盡量不舉辦不參加室內大型活動。
(五)社團師資調度
1.學務處活動組於第一次社課前完成社團指導教師旅遊史資料蒐集,若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者,於追蹤管理期間暫停指導社團活動。
2.社團外聘指導教師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須在家休養或隔離,無法正常授課,由學務處活動組安排校內老師進行相關代課事宜。
五、校外教學(育)活動
(一)適用範圍:依原訂行事曆經本校防疫小組同意所規劃辦理之校外教學(育)等活動(包括校外參觀教學、跨區活動或隔宿露營等)或經另簽校長核准之校外教學(育)活動。
(二)防疫措施
1.出發前
(1)成立應變小組,確認參加學生於活動期間送醫及退費機制(依交通部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交路(一)字第10582003605號公告修正「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辦理退費事宜)。
(2)班級達停課標準停課期間,該班同學不得參加校外教學(育)活動,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規定實施相關隔離措施。
(3)行前發放校外教學(育)活動相關防疫措施注意事項。
(4)要求交通工具、住宿旅館、活動地點或場館事先做好環境消毒及採行相關防疫措施。
(5)參加人員(包括司機、領隊、導遊等相關人員)應實施健康篩檢(包括體溫量測),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不應參加。
(6)為預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所有參加人員應注意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及維持手部清潔,如發生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者,應立即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通知學校依規定通知教育主管機關及會同衛生機關處理。
(7)應事先暸解行程中各地衛生單位或醫療機構相關位置及聯絡電話。
(8)建置學生、學生家長及學校相關人員緊急聯絡電話資訊。
(9)交通工具上應備有防疫物資,例如含酒精乾洗手液、體溫計(額溫槍)、口罩等。
2.活動中
(1)避免接觸活體動物及動物屍體;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
(2)為維護學生健康,於旅遊當中車輛及寢室安排,以車代班,同車同寢室、不跨車及不換車為原則。
(3)活動期間每日請參加人員(包括司機、領隊、導遊等相關人員)應量體溫,每次上車前所有人員作手部消毒。
(4)為提醒參加者注意防疫措施,得於明顯處張貼宣導海報,並於出發前再次宣導。
(5)如有參加人員(包括司機、領隊、導遊等相關人員)於活動期間出現發燒、呼吸急促及任何身體不適等症狀,須請其戴上口罩,同時通知聯絡人及就近就醫。
(6)活動期間,請避免安排人潮擁擠、長時間、近距離之活動,並於空氣流通之空間舉行。倘有近距離、密閉空間、長時間接觸人群時,可考慮配戴口罩。
(7)交通工具應保持空氣流通及車內環境整潔(包括每日消毒)。
(8)所有參加人員(包括司機、領隊、導遊等相關人員)皆應注意勤洗手、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衛生措施。
3.活動後
(1)所有參加人員(包括司機、領隊、導遊等相關人員)應持續關注自身身體狀況,如有出現發燒、呼吸急促及任何身體不適等症狀,應立即通知學校,學校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進行後續處理。
(2)召開檢討會,作為爾後修正學校校外教學(育)活動防疫注意事項之參考。
六、學苑防疫
(一)入住前
1.估算學苑防疫需求,整備學苑防疫物資,完成進行學苑消毒工作,確保學生入住安全。
2.事先通知所有住宿同學,因應個人需求,自行備妥足量口罩及衛生清潔用品。
3.配合防疫需求,提前可入住時間。
(二)入住篩檢
1.假期結束及每周日下午返回學苑入住時,宿舍大門管制人車進入,非住宿學生(含家長)不得進入宿舍區域。
2.於學苑停車場大門設體溫量測工作站,所有住宿同學入住時一律配合量測體溫;有發燒(額溫超過37.5℃或耳溫超過38℃)、乾咳、肌肉痠痛、四肢無力、呼吸困難、腹瀉等症狀,立即戴上口罩並通知家長帶回就醫。
(三)住宿防疫
1.學生落實進出刷卡作業,減少非必要集會,各重要事項由廣播系統宣布。
2.每日19:30時至21:15時之晚自習更改於各寢室內實施。
3.配合學校師生自主體溫管理,每日離開宿舍前及晚自習時統一實施體溫量測,並由同學自行登載「體溫紀錄卡」,每週配合學校回收存查。
4.確保住宿環境空氣流通,勤用肥皂洗手,建議戴口罩,遵守咳嗽禮節:「使用手巾或衛生紙摀住口鼻」,以拱手代替握手。
5.非必要應避免跨寢聊天或多人活動接觸。
6.住宿期間,若有發燒、乾咳、肌肉痠痛、四肢無力、呼吸困難、腹瀉等症狀,應立即戴上口罩向值宿師長反映並就醫。
7.宿舍每週四早上將實施全區消毒,請同學將個人物品收妥。
8.住宿同學落實每週三夜間打掃。
9.每日就寢前由各寢派員至工讀室取用稀釋消毒水,實施寢室門把、桌面消毒。
七、賃居生防疫
(一)開學前
1.透過各種管道向賃居生(含家長)宣導下列事項:
(1)注意個人衛生及保健,勤洗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2)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A.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B.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可用衣袖代替。
C.如有呼吸道症狀者,與他人交談時應戴上口罩,盡可能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以上距離。
D.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徹底清潔雙手。
E.生病時應在家休息,除盡速就醫外,盡量避免外出。
(3)遠離感染源,避免前往新型冠狀病毒發生疫區。
(4)注意同棟樓層出入住戶狀況,在未清潔手部的情況下避免觸摸眼、耳、鼻、口。
(5)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同學亦請多注意自己身體健康變化),若有新型冠狀病毒症狀(如發燒、四肢無力、部分咳嗽少痰、少數呼吸困難、呼吸道症狀、腹瀉等)應立即就醫,並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6)外宿同學開學前若有新型冠狀病毒症狀(如發燒發熱、四肢無力、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記得要請假),至症狀解除24小時後再參加學校活動。
(7)外宿同學開學前若已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請切勿到校(記得辦理請假手續)。
(8)疫情通報專線
A.校安中心:(089)346976
B.衛生組:(089)322070分機:3004、3005
C.健康中心:(089)322070分機:3119
(二)開學後
1.請外宿同學自備口罩(1-2個)、個人衛生清潔及消毒用品。
2.請於出門前實施自主體溫量測並紀錄(或到校於體溫量測工作站量測)。
3.若有新型冠狀病毒症狀(如額溫≧37.5度或耳溫≧38度、發熱、四肢無力、咳嗽少痰、呼吸困難、呼吸道症狀、腹瀉等情形,應立即就醫,請切勿到校(請辦理請假在賃居處休養),並於第一時間告知健康中心護理師、房東。
4.配合本校防疫計畫及注意事項實施各項防疫作為。
八、假日到校(含校外人士入校)防疫
(一)依本校防疫小組會議宣布是否實施停止假日到校活動。
(二)本校同學或校外人士假日到校,一律於大門口進出,並配合學校防疫實施體溫量測及紀錄,徹底清潔雙手後方可進入校園。
(三)場地與申請活動
1.使用社辦及室內場地,一律不開放中央空調,並應將窗戶打開保持通風。
2.社團、班級活動(含會議及相關活動)申請使用場地時,除繳交企畫書、活動申請表外,應同步繳交「防疫及應變計畫」,並於三週前填妥「國立臺東高級中學申請校外教學/移地訓練/集會/其他活動風險評估表」於活動開始前三週送防疫小組會議進行檢核,通過者依防疫規劃辦理。另所有參加人員應填寫「防疫調查表」或「健康聲明書」,於活動開始前交主辦單位收齊,活動結束後三日內交健康中心存查。
3.研習活動請於申請時提出防疫注意事項規劃,並依各活動場域性質進行防疫準備。
(四)本校辦理與校外人士參加本校假日活動防疫措施
1.活動前:須進行風險評估:事先線上調查全體人員的健康狀況及旅遊史,以利防疫監控。14天內由疫區或鄰近地區回台,建議停止參與活動。
2.活動期間:
(1)全體人員自行評估身體狀況是否配戴口罩,主辦單位應預先準備額(耳)溫槍,場地保持通風勿密閉,備消毒酒精擦拭經常接觸的地方。
(2)主辦單位應做好衛生防疫措施,且提醒身體不適或發燒者應在家休息,並在現場做衛生防疫宣導或公告。
(3)室內活動應打開窗戶並隨時保持空氣流通。維持現場環境衛生、留意參與人員健康狀況,及供應足量的防護用品。
(4)工作人員應自行健康管理,身體若有不適應暫停支援活動,並告知活動負責人。
(5)參加大型或辦理期間較長之學生活動,除持續關注國內外傳染病疫情,適時接收相關資訊,或為辦理單位應訂定活動期間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之相關應變機制以利遵循,且確保相關應變人員皆瞭解及熟悉應變流程。
3.活動後:
(1)全體工作人員應進行追蹤,如有異常(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向主辦單位或負責人通報,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機制。
肆、本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疾病管制局新型冠狀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109.1.30公布)及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布之各項規定進行防護及健康管理措施。
伍、本注意事項經防疫小組會議討論,陳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