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高級中學推動班級讀書會實施辦法
民國101年3月2日修訂
民國105年5月26日行政會報修訂
民國112年8月18日行政會報修訂
一、依據:教育部(台)八九教中(四)字第八九五一○五七二號函。
二、目的:
(一)培養學生閱讀課外優良讀物習慣,主動蒐集資料、分析資料、討論資料及整理資料,促 進創造思考的能力。
(二)藉由老師之指導,鼓勵學生從研讀書籍主題中充分討論分享心得,形成普遍的閱讀文化,進而建構以學校為本位之學習型組織。
三、辦理單位:本校圖書館。
四、協辦單位:本校各處室。
五、活動地點:本校圖書館及各班教室。
六、辦理時間:本學年度。
七、實施對象:一、二年級各班學生。
八、實施步驟:成立本校「推動班級讀書會委員會」,由校長敦聘本校各處室主任、各科教學研究會主席,辦理推動班級讀書會相關事宜。
九、實施方式:
(一)指導教師之聘請:商請各班導師擔任。
(二)由各班圖書股長專責讀書會推動服務工作。
(三)閱讀主題之選定:由各班導師與該班學生自行決定。
(四)閱讀資料之提供:由學生自行購買、各班交換、或至圖書館借閱。
(五)共同討論之時間:每學期利用班級活動時間擇定四次週三下午團體活動課程為班級讀書會討論時間,如有需要可再另覓時間討論。
(六)心得報告之撰寫:
1、將討論發表之觀點或個人閱讀心得登錄在「班級讀書會討論紀錄簿」中,見證同學心靈之成長。
2、配合本校「閱讀心得比賽辦法」定期實施比賽。
3、累積師生作品,編輯成冊,分享全校師生。
(七)各班設固定掛壁式書櫃,陳列班級課外讀物,方便同學閱讀。
(八)請各科教學研究會主席推薦該科教師撰寫書評,推介好書提供同學閱讀。
十、其他:
(一)委請「班級讀書會推動委員會」訂定「本校學生課外閱讀基本書目」,由圖書館公告在網站上推薦學生借閱。
(二)開闢本校全校「班級讀書會網站」及「得獎與作品欣賞網站」,提供學生上網交換閱讀心得園地。
(三)如導師請假時,則由代理導師指導,或導師另覓時間辦理。
十一、辦理經費:每年編列預算充實圖書館及讀書會之書籍及相關設備。
十二、獎勵:
(一)學期結束時,由指導老師選出研讀認真之學生數名,給予獎勵。
(二)推動該項業務著有績效人員,酌予獎勵。
十三、本辦法經行政會報議決,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