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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領綱 / 參、時間分配

一、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規劃物理、生物、化學、地球科學四科目,每科目2學分。各校應考量學校特色、學生需求及學程實際狀況,開設二至四科目,學生必修4學分。

二、為學生分流需求,部定自然科學領域科目及學分數,得配合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需求,由校訂科目中開設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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